
从头到尾,他们都并不爱她,只是在尽可能地利用她,当然也不肯为她的死承担责任。
撰文丨维舟
在自己大婚当天,28 岁的新娘魏某以死抗婚,坠楼身亡。河南鲁山发生的这一幕,让无数人为之震惊。
死者生前是当地一所重点高中的历史教师,2022 年以笔试成绩第一、综合成绩第一获聘。在学生的印象里,她 " 总是公正而温柔 ";而同事也记得她 " 非常温柔,不太爱说话,有点内向,非常好的一位老师,长得也漂亮,学生也非常喜欢她 "。
谁也没想到,她竟然会在成婚之日以死明志。
在决死前发出的最后一条朋友圈里,她留下这样一段话:
我清楚的(地)认识到我自己最大的价值就是结婚,七年,从毕业开始,我对抗了七年,加上大学四年,11 年,我失败了,我吵,我闹,我发疯,我拿刀砍他,都要相亲,都要结婚。
虽然她被迫屈从,但最终还是以死亡逃脱了被视为物件摆布的命运。
对于新娘的自尽,有的人感叹是烈女反抗被物化;有的人认为这样抗争并不能让周围人后悔,死得不值得;还有的人说 " 不想对一个主动放弃生命的人共情 ";但更多的人,恐怕首先想到的是追问背后的真相。
01
人类学家卢蕙馨(Margery Wolf)在深入观察中国社会对自杀的反应之后,曾有一个洞察:" 自杀行为和中国人的许多行为一样,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自身绝望的表示,更是一种指向他人的行为。…… 西方人对自杀通常的设问方式是‘为什么’,但在中国,人们可能更关注‘谁?谁逼她自杀的?谁应该对此负责?’ "
在这次的事件中,尽管事后新娘家里解释说她可能有抑郁症,但这一说法却无法从死者同事、学生的回忆中得到印证。她的遗言表达得也很清楚,她的痛苦并不来自于抑郁症,而是结婚一事本身违背她的个人意志——要说她有抑郁,那只怕也是长年累月被逼婚所致。
从她最后的遗言来看,她从周围人那里得不到理解和支持,只有逼迫她屈从的种种压力:父母 " 以死相逼都必须要结婚 ",亲戚 " 指责不孝 ",对象 " 蹬鼻子上脸只会气人 ",但只要她答应结婚," 完成了我这辈子最大的任务 ",所有人就都皆大欢喜,夸她懂事。
然而,这种 " 懂事 " 却是以抹杀她的个人意志为代价的,对她而言,这就意味着自己灵魂被处决,肉体活着已无意义。她的死,正是这样一个死结的逻辑后果。
在她身后,周围人的反应也恰好印证了她是对的:没有人真正关心她内心的想法,看见她的处境。
她死后,本家和夫家与其说是因为失去她而陷入悲痛,倒不如说像是某些官僚机构,为如何处置一件棘手的事而彼此推诿:夫家说没有入洞房,得由她本家来收尸,20 多万彩礼也要退还;但本家却说她已经嫁出去,不算家人了,彩礼更不愿意退——原本他们逼着女儿出嫁的目的之一,就是想彩礼留着将来给她弟弟的。
这里尤为令人心寒的,是她亲生父母的态度,竟然仍在争论这些流程,晾着不给她收尸,这足以证明,她在死后 4 天都未火化,原因不太可能是她父母 " 舍不得她 ",而是将她作为最后可以讨价还价的筹码。

图 / 图虫创意
在这整个流程中,女性被父母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和所有物,像是一份有待出售的资产,她的个人意志不但必须被无视,实际上恰恰是阻碍交易的最不可控因素,她的自杀就证实了这一点。
网上有人因此犀利点评:
于是,这场交易出现了重大 " 瑕疵 "。按照隐秘而冷酷的 " 验收 " 逻辑,一个未被完整 " 交付 "、未被正式 " 接收 " 的 " 物品 ",其归属和后续责任,就成了棘手的难题。
从头到尾,他们都并不爱她,只是在尽可能地利用她,当然也不肯为她的死承担责任:说她自尽是因为 " 抑郁症 ",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推卸责任,仿佛没人逼她,她只是自己想不开。
连父母都如此冷酷、自私又怯懦,恰恰反过来可见她为何那么绝望又决绝——她在遗言中拜托朋友 " 找个有太阳和大风的天气,帮我把骨灰扬了 ",她没有嘱托家人来办这最后的大事,看来是对的。
02
这件事令人窒息的地方在于:它竟然发生在 2025 年。这种 " 以死抗婚 " 的事件,发生在 100 年前还可以理解,那时封建大家长制和包办婚姻仍然盛行,新生的个体只能以激烈手段来捍卫个人意志,但现在,这样的事就显得格外突兀。
1919 年,21 岁的长沙女子赵五贞被父母许配给同街少老板吴五当续弦,尽管她本人并不情愿,但父母贪图吴家丰厚的聘金,逼迫她出嫁。最终,赵五贞在婚轿中以剃刀割喉自尽。当时正值 " 五四 " 时期,新青年们都在讨论 " 娜拉出走后怎么办 ",赵五贞遂成为 " 抗婚娜拉 " 的象征,引发舆论强烈反响,普遍认为旧式婚姻制度是逼死她的元凶。
实际上,从某些细节来看,赵五贞所遭受的对待甚至都还算不得那么严酷:她固然被父母包办婚姻,但父母并未逼婚她 11 年之久,当她被发现自尽后,其父赶到,还对她说了句 " 接你回去,永不嫁人 "。这至少表明,她家人也后悔了,只要她能活着,就不再逼迫她。
然而,在这次河南鲁山的事件中,死者的父母并没有赶来哭号 " 爸爸妈妈后悔了,再不逼你嫁人了 ",相反,他们是在讨价还价。
这也是本次事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尽管也有人认为那像是包办婚姻的复活,但现在已经没什么人将批评的矛头指向婚姻制度了,更多的人是在声讨 " 原生家庭 "。
与此同时,女性的处境也得到了更强烈的关注,而赵五贞当年与其说是被看作一个 " 新女性 ",不如说是被看作一个反抗旧礼教的 " 新人 ",其女性色彩反而没那么重要。

图 / 豆包 AI 生成
时代确实变了,但在一些地方,对女性而言,那种结构性的困境却仍未有本质的改变:即便受过良好教育、有独立生活能力、本职表现出色,然而仍无法挣脱身周的社会压力构成的大网。尤其是在县乡这样的小地方,一个女性仅仅是想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不肯按社会舆论的规则来,那就已经是离经叛道之举了。
在河南鲁山的事件中,很明显的一点是:当事人已经不像传统时代的女性那样,把婚姻作为一种谋生方式了,因为她本人在当地就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足以养活自己。
至少从她自己的角度来看,结婚对她没什么好处:彩礼的钱是父母拿走了,对象也不是她中意的,她自己一个人过可以更好。换言之,从她结婚中得到更多好处的是别人,那既不符合她的利益,更违背她的意愿。
03
这给人的教训是:如果现代女性不想沦落到这样的处境,就必须及早夺回自主权。
死者虽然已经是 28 岁的成年人,大学毕业都 7 年了,然而她每月工资仍然上交给父母支配,每月父母只给她 500 元生活费。由此也可见,她仍被视为需要为家庭做贡献的一个成员,而非独立个体。
汉学家任思梅在研究了近代的人口贩卖现象后指出,中国家庭是一种 " 交易型家庭 ",除了自然增殖之外,一个家庭成员(尤其是女性)的加入或离开,都需要通过钱财交易或中间人协调。

图 / 图虫创意
任思梅一针见血地指出,女儿常被视为一份资产:
清末的家庭希望女人既能够为家庭牺牲,又可以被家庭牺牲。女人得明白,她是家庭美德的象征,但是为了生存,她在任何时刻都可能会被要求为全家的福祉牺牲这种美德。女人既是家中的一员又是家庭的财产。
28 岁新娘以死抗婚的悲剧,提醒世人:这样的家庭传统并未远去,甚至新的婚姻制度即便早已确立不止一代人,仍不足以避免此类事件,女性唯有认清这一困境,不但实现经济独立,还要实现精神独立,才能勇敢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