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时费是当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停留超过24小时,或在某一路段内(同一条高速公路线)停留超过12小时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当车辆下高速时,如果超时,收费系统会自动提示。如果司机能提供相关且有效的证据,收费员将按照正常收费标准收费;如果司机无法提供证据,收费站将对司机进行逃费处罚。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包括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就餐、住宿或修车的发票。超时1小时需要缴纳大约100元的费用。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拒绝依法支付、逃避、少支付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收费公路经营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支付应付的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