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当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相遇时,右转弯的车辆必须让行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右转车辆通常在路边行驶,不会对其他行驶方向的车辆构成直接影响,而左转车辆则可能需要占用整个路口,对其他车辆构成潜在障碍。
在实际驾驶中,遵循"右转让左转"的原则非常重要。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右转车辆可能会因为停车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立即让行,但总体来说,遵守这条规则有助于避免潜在的交通冲突和事故。让右原则则适用于有两条车道汇合时,左侧车辆应让右侧车辆先行,这是为了确保所有驾驶员在交叉路口的安全通行。
总之,左转弯并不需要让右转,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在交叉路口的行驶安全。遵循正确的让行规则,不仅有利于个人安全,也是尊重他人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