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无论是正常车道还是匝道口,都不得停车,除非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及时联系高速公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倒车、逆行,不得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转弯;
(二)不得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得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不得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得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得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得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因此,如果在高速匝道口停车几十秒,也被视作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