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五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13年1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和发动机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Ⅴ标准,同时原有北京环保合格车型目录中不符合国Ⅴ标准的车型和发动机被废止。这一阶段标志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提升,对于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阶段是自2015年1月1日起,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开始实施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原有北京市环保合格目录中不符合这一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也被废止。这一阶段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减少了环境污染。
第三阶段是2015年6月1日起,凡申报北京环保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这一阶段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为市民提供了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