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O并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车牌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车牌号区段分布如下:桂A代表南宁市,桂B代表柳州市,桂C代表桂林市,桂D代表梧州市,桂E代表北海市,桂F代表崇左市,桂G代表来宾市,桂H代表桂林地区,桂J代表贺州市,桂K代表玉林市,桂L代表百色市,桂M代表河池市,桂P代表防城港市,桂R代表贵港市。车牌号的第一位是汉字,代表车辆所属的省级行政区,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表示,如北京为京,上海为沪,湖南为湘,重庆为渝,浙江为浙等。车牌号的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车辆所属的地级行政区,用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字母代码表示,一般按省级车管所各地级行政区状况分划排名(字母“A”为省会、首府或直辖市中心城区的代码,其后字母排名不分先后)。在编排地级行政区英文字母代码时,没有使用字母I和O,因为字母I和O与数字1和0非常相似,O往往被用作警车或机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