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一次扣六分。以下是相关资料:
1. 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犯罪;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2. 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