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说明如下:
一般来说,普通家用车辆推荐配备1kg左右的小型灭火器,方便携带和固定。
然而,从安全角度考虑,更建议配备2kg左右的灭火器。对于中型以下的营运车辆,建议配备容量较大的灭火器,通常为4公斤。
大型客车或货车至少需要配备两个4公斤或容量更大的灭火器。
所有运营车辆都必须配备灭火器。11座以下的车辆应配备1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而11座以上的车辆则应配备2具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
驾驶员需要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熟练操作。此外,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配备或更换药粉,以保持有效性。
车载灭火器应妥善保管,并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车辆原装灭火器不得超过有效期。
一旦车载灭火器被使用,必须重新配备或灌装药粉。车载灭火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安全科应对车载灭火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每辆车都配备了有效的灭火器,并指导驾驶员妥善保管和使用。对未配备或失效的灭火器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停班、整改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