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仍然可以正常行驶。但是,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交警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证被扣期间,驾驶员不得再驾驶机动车。如果驾驶员想要继续驾驶机动车,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记分会被清除,驾驶证会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驾驶员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驾驶员拒绝参加学习或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机动车具有相应资格的驾驶员,就可以正常驾驶该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