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毂改色不需要报备,但不能改变尺寸,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规定》。若想更改车身颜色,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若车身颜色变化面积不超过百分之30,则无需备案,否则需在车辆改色后10日内进行登记。
在准备更换车身颜色前,需先咨询车辆管理所,确认本区域是否允许机动车改变颜色。若地区不支持,则只能恢复原颜色。
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需提交以下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不必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先更换车辆颜色、装大包围、更换发动机等,然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需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按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或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标志灯具。
若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罚款,甚至扣押车辆,改回原来车身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