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排放标准主要适用于2011年至2017年间生产的汽车。这一标准是国家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所设立的第四阶段要求。汽车尾气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碳氢化合物、氮氧合物、一氧化碳以及微粒等。为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汽车生产技术进行了多项重要改进,如采用更高效的催化转化器活性层、引入二次空气喷射技术,以及配备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这些技术的应用显著降低了汽车污染物的排放量,使之符合或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
然而,在推进环保和节能减排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尽管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可能对企业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难免会遇到阻力。尤其是对于像中石化和中石油这样的中央企业来说,政府很难用排放标准来直接制约它们。相反,这些标准更多地被用来约束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汽车生产企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汽车企业在排放标准上面临着更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