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汽车普遍符合国二排放标准。国二排放标准是我国在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方面迈入新阶段的标志。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重型汽车必须满足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一年后,即2004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轻型车也必须符合国二标准,同时停止了对仅达到欧洲1号标准的国1标准轻型车的型式核准申报和核准。
国二标准的实施,对于环保意义重大。与国一标准相比,国二标准下的单车污染物排放中,一氧化碳降低了30.4%,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则降低了55.8%。这一显著的减排效果,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