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车道中,最左侧车道的速度应该是110-120公里/小时。
这个速度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
根据该规定,同方向有3条及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公里/小时,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标志与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此外,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仅供应急车辆使用,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
还有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及车内乘客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他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