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黄虚线在不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及行人通行,且符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是允许掉头的。
但在进行掉头操作时,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特定地点如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等以及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是不得掉头的。
而在没有这些禁止标志、标线的地点,机动车可以掉头,但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允许掉头的情况包括路口有明确的调头指示标志,或者没有明确禁止调头、左转标志的地点。此外,在黄色网格线区域,只要未设路中隔离护栏,也可以进行掉头。
然而,掉头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且不能在斑马线上进行掉头。
进行掉头时,驾驶员需要注意观察路面标线,实线处不得掉头。同时,必须选择在最内侧的左转车道进行掉头,且要先让直行的车辆。如果路口设有“禁止左转”的指示牌,
那么即使没有提到禁止掉头,也不能在该路口进行掉头。此外,驾驶员还需要注意,靠近路口停止线处的车道内如果有直行箭头,即使没有明确禁止掉头等标志,也是不允许掉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