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改色没有备案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将受到警告处罚或者罚款处罚,并且可能会被扣押车辆,强制改回原来的车身颜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颜色变化的面积不超过百分之30,无需进行变更登记。但如果超过30%,则必须在车辆改色后的1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
在准备改色前,需要先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咨询是否允许机动车辆改变颜色。如果地区不支持,只能恢复车辆原有的颜色。
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此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可以先更换车辆颜色、安装大包围、更换发动机等,然后再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但需注意,以下情形必须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
更换发动机。
更换车身或车架。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以及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变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标志灯具。
因此,如果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将会被处以警告处罚或罚款,并可能被扣押车辆,强制改回原来的车身颜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车辆所有人应该在改色前咨询车辆管理所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