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无论违章发生在何时,都需要及时处理,否则将无法清零。
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每个记分周期有12分额度,如果达到或超过12分,就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记分周期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例如,如果在2015年6月21日领取驾驶证,那么到2016年6月20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到了2015年6月21日就会进行清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已经缴纳,记分也会被清除。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但还有罚款未缴纳,那么记分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