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其中初次领取的驾驶证为6年。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如果在这个周期内存在记分情况,需要在交清罚款后自动恢复记分。如果未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或未交清罚款,则记分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如果驾驶证过期,将无法驾驶机动车,被视为无证驾驶。如果过期1年内,可以去车管所申请更换,超过1年但不超过2年,则需要重新考科目一才能更换新的驾驶证。超过3年则需重新报名考驾驶证。
正常情况下,如果一个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6年内没有一次被记满12分,到期后可以更换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同理,如果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10年内每年均未记满12分,可以更换长期的驾驶证。但如果存在被记满12分的情况,将再次发一个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直到6年内没有一次记满12分才能换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