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失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都应当立即接受,并询问相关情况。需要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在必要时,公安机关还应当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如果车辆丢失,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出险通知书》;2、《保险单》;3、《行驶证》;4、《购车发票》;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6、《权益转让书》;7、《丢失证明》;8、汽车钥匙;9、《停驶证明》;10、车主证件;11、养路费收据;12、《赔款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