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驾驶证合并的日期以增加准驾车型的日期为准。
对于已持有其他车型驾驶证的人来说,如果想要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或大型客车准驾车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如果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需要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需要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
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则需要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
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想要增加准驾车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以上条件,否则将无法通过驾驶证合并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或五个记分周期内的记分记录将对申请产生影响,如果记分满12分,则将无法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