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见度低于50米的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车辆应保持严格的跟车距离,确保行车安全。在此类情况下,跟车距离必须适应当前的能见度,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以及危险警报灯,以提高车辆的可见性和警示作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遇到此类恶劣天气,车速应严格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并应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这是因为在极低的能见度下,高速公路上的行车风险会显著增加,降低车速和及时驶离是减少事故风险的有效措施。
此外,根据能见度的不同,还有更具体的行车要求。例如,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除了开启必要的灯光外,车速应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保持与同车道前车100米以上的距离。而当能见度降至100米以下时,除了进一步降低车速至每小时40公里以内外,还应保持与同车道前车50米以上的距离。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尽可能地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