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并没有固定的报废期限,而是在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会进行引导报废。国四排放标准,作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汽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如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和PM(微粒)等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通过采用更高效的催化转化器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配备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先进技术,该标准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汽车污染物的排放,使其降低到规定数值以下,从而有助于保护环境和改善空气质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国四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早在200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就已经召集了相关企业,就汽车排放标准(包括国Ⅲ、国Ⅳ、国Ⅴ)的实施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而在2010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也通过环办函【2010】1390号文件,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明确了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的实施日期,这标志着国四排放标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