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的停留时间没有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时,会产生超时费。超时费是全国公路网为了防止换卡逃费等违法行为设置的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超时费的标准是“40公里/小时+15分钟”,即车辆从入口到出口的里程,以40公里/小时的车速算,再加上15分钟。如果车辆的实际行驶时间超过了系统计算出来的时间,就会被判定为超时。但是,如果在服务区停留的时间和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滞留的时间都可以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高速公路的最低时速一般为每小时60公里,这个标准已经给驾驶员留出了充足的时间量,如果驾驶员需要更多时间的休息,或者因为加油、修车耽误时间长,只要有相应的票据、凭证由收费站确认无误后可以不算作超时。因此,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该合理安排行车时间,以免产生超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