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落户地区对国五车没有限制,那么国五车辆是可以异地过户的。
反之,如果有限制则无法完成落档和挂牌。以下是异地过户的详细信息:
在办理车辆原籍提档迁出时,需要准备齐全以下材料: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交强险保单,并确保车辆没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准备完毕后,可以前往车辆原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迁出手续。购买外地车的车主需注意,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30天内,需将相关档案带回要上户的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办理迁出手续时,原号牌及原行驶证会被收回,同时会核发一个有效期为30天的临时行驶号牌,该号牌应妥善保管,因为在办理迁入时必须上交。需要注意的是,外地车要过户的前提条件是所购车辆的排放标准符合迁入地区的排放标准政策,否则将不允许迁入。
一旦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在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车主可以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有效期为三十日的跨行政区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