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证被扣除六分时,驾驶员依然可以开车上路。但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那么就不能再驾驶车辆了。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法规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这一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他们需要在十五日之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为了取回驾照,驾驶员需要完成一系列流程。首先,当驾驶员的积分被扣满12分后,他们的驾照将被扣留,并且会由扣留驾照的交警部门出具一张《入学通知书》。然后,驾驶员需要拿着这张《入学通知书》到学校进行报名,参加相关的学习。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驾驶人自己通过查询发现积分已经扣满,他们也可以自己拿着驾驶证来报名,这种方式同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