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的车道行驶速度有明确的标识,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因此,当驾驶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加速车道后,应该尽快将车速提高到60公里/小时以上。为了确保行车安全,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在上车前,务必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所有乘客都应该系好安全带,不要在车内放置不固定的东西;在高速公路上,应尽量保持在一个车道中行驶,不要频繁变道或在行车道上无预示地紧急减速和停车;不要和其它车辆并排行驶,更不能从紧急停车道超车。此外,在下高速时要提前做好变道准备,以免错过路口。这些注意事项都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