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报废标准是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将引导报废,且小型汽车无使用年限。以下是小型汽车报废的流程: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待登记受理岗发放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的《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接下来,车主需将车辆送交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进行解体。回收企业收到《通知书》后,会对车辆进行查验,并进行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最后,车主需携带《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即可完成私家车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