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时停车时,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除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外,其他灯光不需要开启。以下是关于车辆灯光使用的相关介绍。
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远光灯的作用是提供远距离的照明,适用于夜间或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行驶。当与对向车辆距离较远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距离较近时应切换至近光灯。
近光灯:近光灯是为近距离照明设计的,照射范围大约为160°,照射距离较短,聚光度无法调节。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应使用近光灯。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远光灯时,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不能在与对向车辆距离较近时使用。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远光灯照射其他车辆或行人的眼睛,以免影响安全。在行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灯光,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