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车牌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如下:
对于香港内地粤Z车牌,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标准数额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若累计纳税额达到相应人民币以上,则可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再达相应人民币以上者,可办理第3辆。
对于内地香港FV车牌,广东省内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相应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车指标。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除了以上条件,投资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香港企业,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累计金额达到相应人民币以上的香港居民,担任全国、广东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香港人士也可申请两地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