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时,如果需要在150米的距离内照明前方道路,应该使用近光灯。
使用近光灯的目的:
为了方便双方观察前方情况,起到提醒对方的作用。在夜间、照明不良、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是,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开启近光灯的情形:
在夜间照明、经过交通信号灯、与机动车会车、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夜间直行通过路口、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等情况下,都应该开启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