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汽车商业保险主要包括主险和附加险。
主险包括交通强制保险(也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险则包括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车轮单独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和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
交通强制保险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强制性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则保障车辆在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时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则是保障车主在驾驶车辆时,因车辆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附加险是为了满足车主不同的需求而设置的,例如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可以在事故中减少车主的赔偿金额,车轮单独损失险可以保障车辆轮子的损失,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可以保障车辆上安装的非原厂设备的损失,车身划痕损失险可以保障车身划痕的损失,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可以保障车辆在修理期间的损失,
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可以排除发动机进水损失,车上货物责任险可以保障车辆上装载的货物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可以保障车主因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失,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可以保障车主在事故中需要支付的医保外医疗费用,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可以为车主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