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驾驶机动车在夜间行车使用灯光的方法,当需要在路口处转弯时,应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这样做可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到你的行驶意图,确保交通安全。此外,在其他情况下,如低能见度道路、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超车、会车等,也需要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夜间行车规定中,当机动车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同时,在雾天行驶时,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高能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