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排放标准于2011年开始实施,这一标准对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质含量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自此以后,所有生产的汽车均需符合国四或更高级别的排放标准。
在此之前,我国已经逐步实施了国一、国二和国三排放标准。其中,国一标准主要参照欧一标准,对一氧化碳、碳氢化物和微粒排放设定了限值。国二标准则进一步提高了排放要求,相较于国一标准,单车污染物排放中的一氧化碳降低了30%,碳氢化物和碳氧化物降低了55%。
为了达到国三排放标准,汽车厂商在技术上对发动机和排气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改造,引入了车辆自诊断系统并升级了三元催化器。这使得国三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相较于国二降低了40%。
国四排放标准在国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了排放后处理系统,使得污染物排放标准相较于国三降低了50%到60%。而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国五标准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格。
与国四标准相比,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了25%,并增加了对非甲烷碳氢和PM的排放限制,以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和防治雾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