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证的注销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首先需要向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申请注销摩托车证。
2. 准备材料。准备好以下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是被盗抢的机动车,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如果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提供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如果是报废的机动车,需要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还需要准备《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等。
3. 缴纳罚款。如果存在未处理的违章情况,需要先缴纳罚款,再提交证明材料。
4. 确定注销方法。根据情况选择不同的注销方法。如果是正常报废,可以将摩托车送到专门的报废厂。如果车辆被盗需要销户,需要先向派出所报案,再拿着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去车管所填写摩托车销户申请。
5. 审核。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报废证明带到车辆管理所提交,经过领导岗位人员的审核,还需要缴纳100元受理费用。
6. 装订归档。档案管理岗的工作人员需要整理资料,再对资料进行装订、归档。
7. 公告。完成上述操作后,需要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告信息,摩托车证注销即可完成。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机动车灭失,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如果机动车未灭失,可以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后,会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