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果已上牌车辆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退车条件: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车辆因安全性能故障问题或主要零件(如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累计维修或更换两次后问题仍未解决,消费者可以提出退换车。
提交退车证明:如果车辆符合退车条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销售者申请退车,并提交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等相关证明。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注销登记:退车后,机动车所有人需要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明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退还机动车来历凭证证明、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
注意事项:在办理因质量问题换车登记时,应增加审核车辆来历凭证内容,并将新车销售发票留存于机动车档案中。如果原经销商不存在,可以为另外的经销商开具的销售发票,但要附有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
综上所述,如果已上牌车辆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车,应首先确认质量问题,然后根据三包政策的规定,向销售者申请退车,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