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c不是摩托车牌照,京c是北京市区号牌。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了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根据通告,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通告还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并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此外,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除非从事行业作业,否则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在行业作业时,可以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
为了确保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及时更换合规车辆,通告预留了缓冲期,从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务行业可以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进行淘汰更新,更换为合规车辆,并申请专用号牌。同时,要组织督促从业人员尽快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通告》实施后做到“人持证、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