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c摩托车牌: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等,
七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了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这一通告适用于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
它们必须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并且使用纯电驱动,性能要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这些电动三轮车主要用于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
通告要求涉及民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
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将获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可以在北京市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此外,电动三轮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了行业作业外,也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包括辅路)行驶。在行业作业时,可以短时间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需要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