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国多地继续推行充电桩政策,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政策摘要:
广东省:对充电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充电功率和年度运营电量而定。在珠三角地区,直流桩和交流桩的补贴上限分别为200元/千瓦和40元/千瓦。
上海市:直流充电或充放电设施的补贴上限为600元/千瓦,交流设施的补贴上限为300元/千瓦。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及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江苏省常州市: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公共充电设施和统建统营的专用充电设施可申请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充电设施的功率而定。同时,根据充电量给予运营补贴。
浙江省乐清市: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按功率给予补助。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自有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也可获得充电费补贴。
北京市:换电设施运营奖励分为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充换电站的考核评价结果而定。
重庆市: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的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同时,在高速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也给予建设补贴。
海南省:对符合条件的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试点应用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和充电设施运营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充电设施的功率和实际充电量而定。
此外,武汉、成都、福建、沈阳、宜宾、淄博、伊金霍洛旗和合肥等地也出台了相应的充电桩政策,包括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奖励等,以推动当地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