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对于西湖风景名胜区,限行区域内的机动车辆需要按照限号要求通行。具体来说,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机动车辆,包括个性化牌照、临时号牌,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在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的8时30分至17时,其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公历日单双号相一致。
具体来说,如果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则允许在奇数日通行;如果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2、4、6、8、0,则允许在偶数日通行。因此,外地车在西湖限行时需要按照以上规定进行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