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车转私家车的流程如下:
1. 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到车辆牌照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2. 如果车辆有营运证,还需要到交通局注销营运证,将营运车转为私家车。前提是车辆能通过安全检验,只要通过,就可以在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
3. 运营车转回私家车后,使用时间还是根据营运车辆来计算的。
4.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a. 改变车身颜色的;
b. 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
c.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d. 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的。
5.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a.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b.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c. 专用校车使用15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
d.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e.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6.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7. 距规定使用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市级行政区域。
8. 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的运营车转私家车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