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服务费的收取主要遵循以下标准:
一、停车服务费收取规则
1. 在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停车服务的收费通常不超过每车每月70元。对于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按每小时2元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收费10元。
2. 对于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来收取物业服务费。
3. 在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中,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费,而对非住宅业主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车位权益与规定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同时,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对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物权法》采纳了“约定归属说”,即当事人应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此外,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由开发商投资建造且成本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面积也未计入公摊面积,即使没有产权证,该车位也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