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的补偿金额取决于车型。具体报废补偿标准如下:
1. 重型载货车:报废后每辆可获得一万八元的补贴。
2. 中型载货车:报废后每辆可获得一万三千元的补贴。
3. 轻型载货车:报废后每辆可获得九千元的补贴。
4. 微型载货车:报废后每辆可获得六千元的补贴。
5. 大型载客车:报废后每辆可获得一万八千元的补贴;中型载客车则为一万一千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为七千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为五千元。
6. 对于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的报废后可获得一万八千元的补贴;1升至1.35升(不含)排量的报废后可获得一万元的补贴;1升及以下排量的轿车以及专项作业车报废后,每辆可获得六千元的补贴。
这些补偿标准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来设定的。当已注册的机动车达到某些特定条件,如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排放污染物或噪声超标以及在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都应当被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需将机动车交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处理,并完成相应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