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电动车上牌的新规已经出炉,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GB17761-2018)的规定,即电池电压不超48伏,最大车速不超25公里/小时,总重不超55公斤,且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的二轮电动车。这类车辆被归为非机动车范畴。
上牌时,车主需准备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含3C认证)以及所购车辆本身。满16周岁的居民都具备驾驶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
1. 改装或超标的电动车无法上牌,必须完全符合新国标才能办理上牌手续。
2.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车主可申请过渡期牌照。过渡期满后,这类车辆将被报废回收,不能再上路。
3. 办理上牌需携带身份证、合格证、发票等必要文件。如缺少发票,需联系商家或厂家补办。
警方特别提醒市民:
避免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未列入工信部目录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和电动自行车。新购的国标电动车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上牌,扬州实行带牌销售制度,市民可在各销售点或指定地点免费上牌。
此外,2019年4月15日前生产的电动车可使用治安信息牌(小白牌),但其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违规发放信息牌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