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被刮花找不到肇事者时,报警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交警接到报警后,会到现场进行调查,通过监控录像或询问目击证人来寻找侵权人。一旦侵权人被锁定,他们将被要求依法赔偿。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此外,根据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辨认应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不得少于二人。在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相似的对象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对于辨认肇事嫌疑人和嫌疑车辆,人数和照片数量也有明确要求。对于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能够准确描述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辨认人,不受数量限制。如果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为其保守秘密。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