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索赔,这是消费者的权利。如果遇到汽车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汽车出售方承担相关责任。同时,购车方因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的,也可以要求汽车出售方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与生产者及销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经营者。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但需要注意的是,索赔过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通过正当途径、合理合法的方式提出索赔要求。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购车合同、维修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