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代办电动车车牌会涉及连带责任,这是一种民事责任,指两个或多个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连带责任可以分为三类: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和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是指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也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由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是指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人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非机动车在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出资人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