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时,如何正确使用灯光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其次,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如果双方都有障碍,有障碍的一方先行;再次,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是,如果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最后,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此外,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但是,夜间开远光灯会带来一些危害。首先,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其次,开启远光灯会让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易引发事故;最后,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对向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易误操作。
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在夜间会车时,保持距离,减速行驶,使用近光灯,并避免使用远光灯,以确保交通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夜间开远光灯的危害,以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