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出租车强制报废时间为8年,自登记注册之日起8年后为强制报废。
即使营运出租车仅运营三年就变成非营运车辆,八年后也要强制报废,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
但是,不同类型的车辆使用年限是不同的。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例》第五条,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
出租客车15年;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
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客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满15年;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
三轮汽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15年,不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30年;
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