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机动车牌照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 机动车所有人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将机动车交验,同时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前往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变更登记。如需更改机动车号牌号码,管理所会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号牌号码后,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以及检验合格标志。
3. 如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或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收缴或扣留机动车号牌。
在办理过程中,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所提交的证明和凭证。对于符合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会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并收回行驶证后重新核发。如涉及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情况,管理所还会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然后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