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座车分为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在六年内免除年检,6年到10年每两年检验一次,10年以后每一年检验一次。营运车辆在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具体来说,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上,面包车除外)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于摩托车,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这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