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本丢失了怎么办?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1.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2.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材料如下:
1.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私车本人签字);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机动车来历凭证;
4. 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 车辆识别代号 (车架号码) 拓印膜;
6.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 转入登记还应提交机动车档案;
9. 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的具体条件和材料,机动车所有人在满足条件后,可以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